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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信誉保证

发布时间:2020-10-29浏览次数:96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这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在于从源头。上对污染源进行控制,通过科学的环境规划、环境治理措施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减轻企业投产后的污染治理负担,从而避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化与法制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对于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具有很大意义。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阶段。

一阶段,在初步研究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依据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类型,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识别可能的环境影响,筛选确定评价因子,按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确定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选取适宜的评价标准,制定环评工作方案。

二阶段,在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调查和深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各环境要素和评价专题的影响分析预测。

三阶段,在总结各评价专题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影响评估即为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估即为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即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IA)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评价结果编制为环评报告书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RS)的形式。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二)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条例》七条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一类是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评价。二类是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类是对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建设项目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原则上应划分工作等级,一般可划分为三级。一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详细、深入评价,二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较为详细、深入评价,三级评价可只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其他专题评价可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划分评价等级。

具体的评价工作等级内容要求或工作深度参阅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的法规很少,这些法规相对简单,没有充分考虑实际的可操作性。“环境影响评价”不仅需要广大公众的参与,而且也有利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和发展。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估无疑对促进该系统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西方环境影响评估的研究人员普遍认为,公众参与这项活动是评估系统的重要意义。



一是明确政策的范围。《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经济和技术政策相对比较模糊,《中央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行了扩展。细化的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条,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定,包括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这一规定值得在政策环评入法时借鉴。

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如下:

(1)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工程性质、工程规模、能源及资源的使用量及类型、源项等)。

(2)项目的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自然环境特点、环境敏感程度、环境质量现状及社会经济状况等)。

(3)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

(4)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有关法规(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于某一具体建设项目,在划分各评价项目的工作等级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或当地对环境的特殊要求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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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厂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垃圾渗滤液、烟气脱酸工艺产生的脱酸废水、炉渣冷却废水,这些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如重金属、有机物等),常用的处理工艺以物化法(如混凝沉淀)、生化法(厌氧+A/O法)、膜处理工艺等。排放标准应结合当地政府的环境标准和相关标准综合考虑,当有相关冲突时应执行较高标准。例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对渗滤液TN的排放标准都做出了规定,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对总氮限值更加严格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时当执行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