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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空气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时间:2020-10-26浏览次数:137

赤峰空气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常用术语

焚烧厂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垃圾渗滤液、烟气脱酸工艺产生的脱酸废水、炉渣冷却废水,这些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如重金属、有机物等),常用的处理工艺以物化法(如混凝沉淀)、生化法(厌氧+A/O法)、膜处理工艺等。排放标准应结合当地政府的环境标准和相关标准综合考虑,当有相关冲突时应执行较高标准。例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对渗滤液TN的排放标准都做出了规定,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对总氮限值更加严格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时当执行此标准。



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的法规很少,这些法规相对简单,没有充分考虑实际的可操作性。“环境影响评价”不仅需要广大公众的参与,而且也有利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和发展。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估无疑对促进该系统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西方环境影响评估的研究人员普遍认为,公众参与这项活动是评估系统的重要意义。

(1)环境要素。

环境要素也称作环境基质,是构成人类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的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分。通常是指自然环境要素,包括大气、水、生物、岩石、土壤以及声、光、放射性、电磁辐射等。环境要素组成环境的结构单元,环境结构单元组成环境整体或称为环境系统。

(2)环境遥感。

用遥感技术对人类生活和生产环境以及环境各要素的现状、动态变化发展趋势,进行研究的各种技术和方法的总称。具体地说,是利用光学的、电子学的仪器从高空(或远距离)接收所测物体的反射或辐射电磁波信息。经过加工处理成为能识别的图像或能用计算机处理的信息,以揭示环境如大气、陆地、海洋等的形状、种类、性质及其变化规律。

(3)环境灾害。

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环境恶化所导致的灾害,是除自然变异因素外的另一重要致灾原因。其中气象水文灾害包括:洪涝、酸雨、干旱、霜冻、雪灾、沙尘暴、风暴潮、海水入侵。地质地貌灾害包括地震、崩塌、雪崩、滑坡、泥石流、地下水漏斗、地面沉降。

(4)环境区划。

环境区划分为环境要素区划、环境状态与功能区划、综合环境区划等。

(5)环境背景值。

环境中的水、土壤、大气、生物等要素,在其自身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受到外来污染影响下形成的化学元素组分的正常含量。又称环境本底值。

(6)环境自净。

进入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降解和消除的现象。

(7)水源地保护。

为保证饮用水质量对水源区实施的法律与技术措施。

(8)水质布点采样。

为了反映水环境质量而确定监测采样点位,采集水样的全过程。

(9)水质监测。

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分析技术,对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和生活污水、饮用水等水质进行分析测定的分析过程。

立法层次偏低。纵观国外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状况,大多数都制定了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系统、完整的规定。我国《条例》虽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作了较为完善的规定,但其只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而且该条例并不只是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法律制度,对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环境法律体系中应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我国缺乏环境影响评价的立法,不利于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作用,与其它相比,明显滞后。



同时考虑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是地方政府的责任,要求这类项目开展现状环境监测并预测其对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意义并不大,项目主要应做到达标排放。因此,对于这类项目,可探索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免除现状环境监测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等内容,保留项目工程情况、污染物排放和生态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即可,在环评批复中明确需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这既是对各地“环评告知承诺制”的规范化,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还能提高项目环评行政许可的标准化水平和格式化程度。

(10)水质模型。

天然水体质量变化规律描述或预测的数学模型。

(11)生态影响评价。

通过定量地揭示与预测人类活动对生态的影响及其对人类健康与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来确定一个地区的生态负荷或环境容量。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进一步强调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源头预防的基础性制度地位。环境影响评价是防范和减缓政策制定、相关活动产生的生态环境风险及重大影响的有效制度工具,是不断提高各地各部门可持续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从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来看,环评制度是各地各部门都应该执行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对象包括政策、规划和项目三类,前两类又合称为“战略”。



赤峰空气环境影响评价

(12)生物多样性。

一定空间范围内各种各样有机体的变异性及其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的各种生态复合体总称。包括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

(13)生物监测。

利用生物个体、种群或群落对环境质量及其变化所产生的反应和影响来阐明环境污染的性质、程度和范围,从生物学角度评价环境质量的性质、程度和范围,从生物学角度评价环境质量的过程。

(14)生态监测。

是观测与评价生态系统的自然变化及对人为变化所做出的反应,是对各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时空格局变量的测定。

(15)背景噪声。

除研究对象以外所有噪声的总称。

精准判定规划环评重点:规划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的重要抓手,但其定义和范围却没有在法律法规中明确。2004年,原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98号),列出了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类型。但该文件沿用至今,已经出现文件效力较低、纳入的规划有限、分类科学性不强、相关部门执行不充分等诸多问题。



1、按照评价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按照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3).声环境影响评价:(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3、按照时间顺序,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分为:(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环境影响预测评价;(3).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是在规划或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

赤峰空气环境影响评价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根据《条例》以及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是建设项目。《条例》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按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进行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包括国有经济、城乡集体经济、联营、股份制、外资、港澳台投资、个体经济和其他各种不同经济类型的开发活动。按计划管理体制,建设项目可以分为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包括开发区建设、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和其他共四个部分的工程和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