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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检测评价如何

发布时间:2020-10-23浏览次数:86

社会环境检测评价如何

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环境监测评价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环境监测数据的应用程度,直接关系到为环境管理、环境决策服务的质量。但是,目前监测数据的利用和开发还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环境管理工作。监测数据的代表性不强。主要表现为现场调查不详细,采样方案无针对性,采样的频率偏低,操作不够规范等。对工业污染源监测,废水一般每年2~4次,废气、噪声每年1~2次,固体废弃物的监测频次更低。在采集工业废气时,一般随机采样仅几分钟、十几分钟,结果只能是一个瞬间值。对于地面水、大气等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也存在采样频率不足,采样断面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差,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应用。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给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为: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十九条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环保法》明确规定开发利用规划和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降低开发利用规划及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对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是明确政策的范围。《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经济和技术政策相对比较模糊,《中央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行了扩展。细化的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条,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定,包括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这一规定值得在政策环评入法时借鉴。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世界各国的主要目标,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关键就是要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要使制定的每一项战略和规划都能体现可持续性,这就要求在战略规划过程中对战略选择进行系统的评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分析各种战略选择的环境影响,从而使环境问题在政策、计划、规划和项目的各个决策层次_上都得到充分的考虑。因此,可持续发展战略对战略环境评价的采用提出了直接要求。

社会环境检测评价如何

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环境保护总局于2004年7月3日以《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环发[2004]98号)文件予以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对规划评价的内容、具体形式及公众参与进行了规范。(为实现强化宏观指导、简化微观管理的目标,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l78号),对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工作提出要求。规划环评对建设项目环评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中应落实规划环评的成果,切实发挥规划和项目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

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规定: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于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1、按照评价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按照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3).声环境影响评价:(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3、按照时间顺序,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分为:(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环境影响预测评价;(3).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是在规划或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



科学优化项目环评分类:环评审批不仅包括项目环境影响是否可接受的批复,还规定了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要求,这些措施要求又因项目、所属行业、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保护的要求不同而不同。因此,要提高环评审批行政许可的格式化和标准化水平,应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内容上,进行分类优化调整。一是探索对中小型项目环评“承诺审批”的规范化。经过多年的环评工作实践,大多数中小型项目,特别是报告表和登记表类别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和应采取的措施,都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和规范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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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厂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垃圾渗滤液、烟气脱酸工艺产生的脱酸废水、炉渣冷却废水,这些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如重金属、有机物等),常用的处理工艺以物化法(如混凝沉淀)、生化法(厌氧+A/O法)、膜处理工艺等。排放标准应结合当地政府的环境标准和相关标准综合考虑,当有相关冲突时应执行较高标准。例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对渗滤液TN的排放标准都做出了规定,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对总氮限值更加严格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时当执行此标准。